近日,阳明区法院在人民陪审员的帮助下,成功调解了一起义务帮工受害赔偿案件。
当办案法官前来开庭时,双方当事人已达成调解,参与案件审理的人民陪审员用了1个多小时的时间调解,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,案件还没开庭,就被庭外化解。
原告李某与被告程某是多年的好朋友,2016年程某因自家豆腐坊装修找来李某帮忙,在装修过程中,程某驾驶一辆叉车,让李某站在货叉上面为其装灯,不料程某倒车时,李某从3米多高的货叉上掉下,造成腰部受伤,因此花去了十几万元的医药费。
李某因帮忙干活受伤,程某也心存愧疚,前期主动支付了一些医药费,但由于经济条件有限,李某的治疗花费也越来越多,后期便也不在支付了。无奈之下,李某诉至法院,要求程某赔偿各项损失共13万元。
开庭当天,李某和程某都早早来到法院等待开庭,该案人民陪审员高广明见二人积怨不深,都有苦衷,具有调解条件,且距离开庭还有一段时间,便从中调和为双方调解。
案件情况,高广明早有了解,便直奔主题希望双方和解,李某和程某都有调解意愿,也希望不伤和气解决问题,但对于赔偿的数额一直没达成一致,致使调解工作陷入僵局。
但高广明没有放弃,他将双方分开分别做其工作。高广明首先理解地对原告李某说;“身为朋友,你比我知道他的经济状况,退一步不是妥协,而是从现实的情况出发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,一下子让他拿那么多钱,他不仅拿不出,还耽误你继续治疗,尽早恢复健康不影响以后生活才是首要的!”李某点着头。
高广明又来到被告程某这边。程某表示,他确实没有再多的赔偿能力了,判就判吧,反正也不能将他怎样。听了程某这种消极的想法,高广明郑重的对其说:“第一,李某热心帮你干活受此重伤,他还很年轻,这个病痛将影响他一生,你理应尽最大努力将其伤害降到最低。第二,判决后你拒不履将会成为失信被执行人,进入“黑名单”,你也很年轻,还没结婚成家,一个诚信有污点的人将来在出行、买房、就业、甚至是子女求学等方方面面都会受限,可谓寸步难行,对你的影响也是一生。”这番话让程某也陷入沉思,觉得自己想的太简单了。
就这样,高广明在双方之间来回十多次,最终被告程某承若赔偿原告李某10万元分两年付清,原告李某表示接受,在距离开庭前几分钟,案件得以调解成功。
人民陪审员高广明是阳明区高寿阁敬老院的院长,同时也是区政协常委、法制办副主任,常年参与参审、调解工作,帮助我院化解了大量民事纠纷案件。
近年来,阳明区法院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,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调解工作中的作用,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,有效化解社会矛盾,促使案件案结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