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“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”工作精神,阳明区法院按照上级法院要求,4月5日正式启动“利剑行动”,对“老赖”进行集中抓捕,在为期两天的行动中,促使一批“老赖”主动履行义务,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尊严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。
本次行动共抓捕被执行人3人,执结1件,和解2件,执行到位案款 33000元。
剑有所指,心有所向。我院高度重视此次执行行动,召开专项会议研究部署,筛选重点执行对象,并制定针对性行动方案,成立以执行警务局长王伟东为总指挥的行动领导小组,统一领导行动开展,确保执行行动取得成效。
亮剑“老赖”,主动履行。陈某是一起用工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,自判决生效后一直未主动履行法律义务,并以没钱为由拒绝履行。行动中,执行干警在其经营的公司找到陈某,但陈某依旧声称没钱,在依法搜查其公司时,发现被隐藏的邮政工资卡一张,通过询问,原来陈某是铁路职工,现停薪留职,每月有500元补助,最终陈某承若用该卡每月偿还欠款。
执行过程中,其余2名被执行人也分别在家中、单位被依法抓捕,被带至法院后,迫于行动威慑,2人均主动履行义务,联系申请执行人积极寻求和解,最终均达成和解。
利剑行动是继零点行动后又一集中打击“老赖”的有力举措。下一步,阳明区法院还将集中精干力量,抓紧时间排查积案,加大执行力度,对拒不履行义务的“老赖”,依法采取拘留、扣押、查封等强制措施,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