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5月16日上午,牡丹江市两级法院庭审巡回观摩团一行45人,莅临阳明区法院观摩随机抽取的王某诉葛某、葛某确认买卖合同无效纠纷案。此次巡回观摩是牡丹江两级法院落实“司法公信年”的重要载体,也是法院提升办案质量效率、提升队伍素质能力、提升法官队伍形象、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的具体举措。观摩团由中院党组成员、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基层法院院长、主管业务负责人担任庭审观摩活动的现场评委,并特邀了市人大内司委、市政协社会与法制委、市委政法委执法检查室的相关领导共同组成观摩团参加旁听并评审。
9时,庭审在阳明法院数字化法庭准时开始,这是一件案情复杂、争议较大的民事诉讼纠纷案,由阳明区法院民一庭庭长来晓强亲自担任审判长,与主审人吕彦军、高喜军共同组成合议庭,书记员庄申杰担任法庭记录。因该案虽为合同纠纷,但原、被告为共同家庭成员,各方对相同的证据所要证明的观点大相径庭,导致合议庭对证据认证的难度加大,庭审历时2小时,才最终查明事实,因双方争议太大,法庭决定庭后继续调解,择期宣判。
庭审结束后,观摩团成员从庭审形象、庭审调查、庭审辩论、庭审调解、书记员工作五个方面进行现场点评,并各有侧重。阳明区法院邵金秋院长认为此次庭审庭前准备充分,合议庭成员均能认真阅卷,制定庭审提纲,态度很认真。合议庭整体着装规范、形象气度、精神面貌均可圈可点,驾驭法庭节奏好、能力强,能够展现阳明法院庭审的整体水平。观摩团成员对此次庭审程序完整、繁简适当、对证据的认证表述准确,书记员庭审记录水平高等方面予以了充分肯定。张敏院长特别对此次庭审合议庭成员之间分工负责、交流充分、配合默契,合议庭整体作用发挥突出表示赞同,对审判长指挥庭审流畅、节奏掌控到位、争议焦点归纳简洁准确、应变能力强给予了高度评价,对在庭审过程中能够进行充分调解给予了肯定。但也指出了数字化法庭技术应用不充分,庭审过程中当事人诉请发生变化时没有进行有效释明,个别存在口误、表述不准确的情况等不足。
通过此次庭审观摩,特别是听取了观摩团成员的全面点评,极大地提高了一线审判人员不断提高驾驭庭审的能力,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热情,对促进阳明区法院庭审活动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和现实帮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