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月11日,距离新春佳节还有三天,在这个洋溢满满节日气氛的时候,阳明区人民法院执行警务局又为75名申请人送上一份“新春大礼”:全部的75名申请执行人都在今天领到了足额执行回款。领款现场熙熙攘攘,每个人的脸上都喜气洋洋。
这75件案件的被执行人均为某房地产公司 ,申请人都是购买商品房的普通百姓。在购房过程中,该房地产公司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,以贷款保证金的形式收取购房者数量不等的钱款,给申请人造成了经济损失,而房地产公司消极配合的态度更是让许多购房者感到愤怒。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该房地产公司因经营问题,已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。在执行警务局局长王伟东和法官助理初长青不辞辛苦奔波多次后,终于在某银行处查到该公司一保证金账户。经过与银行沟通、释明,银行同意将该账户上的钱进行扣划。对此,申请人感谢万分,因为大伙儿也都知道该房地产公司的经营状况,这些案子涉及人数多,涉及钱款多,也许没法足额拿回钱款,甚至可能只有一部分人能拿到钱款,所以,在阳明区法院通知当事人能足额取回时,大多数人都抱着惊喜和不敢相信的心情。这个春节,将是大伙儿是最安心、最喜庆的节日。为申请人发放执行回款,不仅是阳明区法院送给他们节日的“大礼”,也是维护当事人利益最直接的表现。执行攻坚,并不因节假日而休息,也不会因有阻力而放弃,风里雨里,阳明区法院将永远坚守公平正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