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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中难取,曲中可求,阳明法院执结一起十二年积案

发布时间:2012-06-06 09:28:28


    申请人蒋某与被执行人某木业公司的欠款案早在2000年就以生效判决的形式进行了法律确认,但十二年过去了,蒋某两万多元的债权始终没能实现,原因在于该木业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涉嫌犯罪被刑事羁押,公司被注销,一直是人去楼空,无迹可寻,无财产可供执行导致该案成为积案沉睡了十二年。

    在这次市政法委组织开展的“三清”工作中,该案被确定为积案,进入了阳明法院执行局的工作目标。原办案单位铁岭法庭已经撤销,原办案人也早已退休联系不上,阳明法院执行局长张海波意识到办结此案只能从零做起。执行员李宇虹临危受命,带领查询组查案件主体,结果是该木业公司已被注销,法律意义上它已死亡。查财产,帐户空头,无资无产。查原法定代表人王某,早已获释,杳无踪影。公司注册地、派出所、工商局、房产局、各个银行,一个多月的奔波,一个多月的无果,挡在执行员面前的似乎永远都是“此路不通”。只有努力还不够,必须找到突破口,在案情分析会上,张海波局长指出,对于积案,不能止步于表面,必须向纵深展开调查。又是一轮更为细致的搜寻,终于在执行员的多方努力和仔细查找下,一份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使本案峰回路转,按照该协议,某村集体组织曾是被执行人的合资方,可以肯定该集体组织负责人与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王某私交甚笃,过从甚密,法院有理由顺着这一线索追加二者为被执行人。案件终于有了头绪有了突破口,通过大量做某村集体组织负责人的工作,他终于答应通过个人关系从中加以协调,做王某的工作,让他现身。很快,法院遍寻不到的王某主动找到了执行员,在执行员的主持下,与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,并当场交付了欠款,一场十二年悬而未决的执行积案最终顺利执结。

 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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