莺飞草长,落雨纷纷,又是一年清明时,烈士英魂追思沉。4月4日上午,阳明区法院干警在院党组成员的带领下,来到驻铁岭河某部队祭奠“人民的好儿子”刘英俊烈士。
全体干警列兵整队,通过部队讲解员的介绍,我院干警了解到了刘英俊烈士的英勇事迹。刘英俊是该部队某团原重炮连战士,1966年3月赤膊拦惊马救下6名儿童,而自己却光荣牺牲,人民日报社誉他为“人民的好儿子”,新中国成立60周年时,他被评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之一。庄严肃穆的氛围中,院党组书记、院长徐常禄向刘英俊烈士纪念碑敬献花束。全体干警默哀一分钟,表达对先烈的深切缅怀和无尽哀思。纪念碑前,我院青年干警代表发表祭扫感言,缅怀先烈,传承精神,激励大家不忘初心,奋勇前进。
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王志琨、张海波分别向英雄的苏联女坦克兵纪念碑敬献花束,对她们为中国人民作出的牺牲和贡献表达敬意。
随后,全体自行参观烈士纪念碑,悼念英魂,品读精神,铭记历史。先烈从未走远,只是化作崇高的精神与我们常伴。
通过此次祭扫活动,我院干警接受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和灵魂洗礼,大家纷纷表示,要继承先烈遗志,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,以良好的精神状态、务实的工作作风,认真做好审判执行工作,为推进阳明区法院实现“五个一流”、深化“七大工程”建设积极贡献力量。忠魂安息,生者不息。